10.3969/j.issn.1004-4043.2012.19.028
检察机关特别没收申请的选择
修改后刑诉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据此,修改后刑诉法在特别没收程序中,对是否启动没收财产的申请,赋予了检察机关裁量权。因此,检察机关如何正确行使裁量权,对贯彻实施修改后刑诉法所规定的没收程序至关重要,其中,没收程序申请的选择成为检察机关考量的首要问题。
没收财产、检察机关、违法所得、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刑诉法、人民法院、裁量权
D924.12(中国法律)
2012-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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