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2.09.013
"理性"的司法解读与对检察权运作的要求
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新理念,是新形势下中央对各级政法机关的明确要求,是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殷切期待,也是新的历史时期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理性是执法新理念中第一位的要求。因此,厘清什么是理性、理性在司法中该如何解读、检察权运作应怎样坚守理性的品格等问题,
检察权、理性、运作、解读、司法、法律监督职能、政法机关、政法工作
D926.3(中国法律)
2012-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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