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1.02.005
试论"小院整合"后诉讼监督机制构建
湖北检察机关对人数较少的基层院,探索从机构、人员、流程三方面进行内部整合,实行"诉讼职能与监督职能相分离、案件办理与案件管理相分离"两个分离,将内设机构分为批捕公诉部、诉讼监督部、职务犯罪侦查部、案件管理部、综合管理部等五个部门.在"两个分离"的工作格局下,检察机关应着力从违法行为发现、调查、决定、纠正等四个环节构建诉讼监督工作机制.
小院整合、诉讼监督机制、法理基础
DF83(司法制度)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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