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1.01.032
"可能判处死刑"之判断
@@ 具体个案是否"可能判处死刑",应该由检察机关判断,并在公诉或抗诉中以死刑量刑建议的方式对外宣示,法院以此为标准决定是否启动死刑案件审判程序;对于检察机关判定不"可能判处死刑"的消极判断,法院有权修正.具体理由如下:
第一,在法院对案件实体审理之前,具体个案是否"可能判处死刑",由检察机关判断更为合理,检察机关判定"可能判处死刑"并向中级人民法院公诉的,只要满足公诉条件,法院即应当审理,不必再审查是否"可能判处死刑".
判处死刑
D924.13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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