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1.01.025
发掘刑事诉讼法学独立品格的新视角——评樊崇义教授新著《刑事诉讼法哲理思维》
@@ 刑事诉讼法学作为部门法学或者程序法学在法学之林中不再仅仅以实体法的"助法"身份呈现,其本身的独立价值和意义愈显突出."审判程序和法律应该具有同样的精神,因为审判程序只是生命形式,因而也是法律内部生命的表现."[1]既然刑事诉讼法属于"法律内部生命的表现"且"与法律应该具有同样的精神",必然具有自己的法理或者哲理,对其的研究不能也不应再限于仅从应用法学或者对策法学视角进行探讨.当刑事诉讼法学具有"学"的意义,也就表明其存在理性的科学理论体系.
刑事诉讼法学、新视角、独立品格、哲理思维
D925.2;O1-O;G423.04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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