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0.24.006
试析羁押必要性审查与看守所检察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未决羁押不是一个独立强制措施,而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属状态。“一捕到底”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常态。可以不被羁押而仍然被羁押,这本身说明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没有得到有效保障。检察机关驻所检察室理应对这个方面工作履行监督职能,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利的有效途径。
未决羁押、羁押必要性、人权保障、监所检察
D924.11(中国法律)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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