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0.14.017
检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制研究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改进和加强检察委员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地(市)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可在研究室设立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或专设机构,负责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08年修订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六条重申,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设立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
检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制
D925.2;D632.8;G641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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