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0.13.008
虚假广告行为刑事追诉的程序问题之争
@@ 案情简介犯罪嫌疑人杨某等人经事先预谋,出资1万港币通过某中介在线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于2005年2月7日在香港注册成立了某医院投资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及香港国际类风湿病研究院(业务范围为类风湿病、强直性脊柱炎研究,医药研究开发,科研临床合作),但其在香港的注册地址为原中介在线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该公司本身并无自己的办公地址与人员从事研发活动.同时,杨某等人出资10万元于漯河市某医院王甲处购买了"免疫平衡调节术",将招聘的国内医生王乙送往该医院学习两天.
虚假广告行为、程序问题、刑事追诉
D925.2;D618;F276.7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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