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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4043.2010.13.006

聚众淫乱:罪与非罪的追问

引用
@@ 近日,备受争议的南京"换偶案"以副教授马某以及其他被告人被判处聚众淫乱罪而落下帷幕,然而社会舆论对于此案的争议并未因法槌的下落而止息,围绕"换偶"行为是否构成聚众淫乱罪,应否受到刑罚处罚,乃至聚众淫乱罪本身在立法上的正当性、必要性问题,各界人士之间依然进行着激烈的交锋.有交锋当然是一种非常好的现象,其意义并不在于一种观点能否压倒或者说服另一种观点,而在于激发人们的思考,使现代社会的公民能够养成一种思想能力和理性精神.在笔者看来,已经尘埃落定的"聚众淫乱"案,其在刑法学术史上的意义,比之当年引起刑法学界激辩的"许霆案"犹有过之.它或者为未来的司法创造了一个标本,或者是作为一个时代的历史回响被人们所记忆.因此,对换偶行为尚有深入探讨之必要.

聚众淫乱、罪与非罪

D924.36;D920.4;D924.33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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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4043

11-1451/D

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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