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0.12.008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完善——以中外民众参与司法相关制度为视角
从民众参与司法过程来看,人民监督员制度与美国大陪审团、日本检察审查会、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有许多共同之处,各自体现的司法理念和价值是相同的,但在主体资格条件、选任方式、职权范围、审查方式、决议效力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建议人民监督员制度在确定人员资格方面取消政治素质、法律知识等条件限制;在人员选任上可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以抽签的方式产生;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不宜再作扩大,而是在现有基础上,突出监督重点.
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大陪审团、检察审查会
DF73(诉讼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重点课题GJ2009B03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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