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0.12.002
搜索引擎恶意链接行为的刑法评价
一般情况下,刑法往往将链接行为作为一种犯罪手段而不是一种独立的犯罪行为加以评价,但随着搜索引擎的发展,链接行为已经开始独立化和主动化,套用片面共犯理论已经不能解决搜索引擎恶意链接行为带来的司法难题.通过扩张解释的方式评价和打击搜索引擎的恶意链接行为,仍然是传统刑法理论和规则应对网络犯罪的优先选择,同时,面对网络空间链接行为的独立化态势,将链接帮助行为加以正犯化,也将会是未来刑事立法与司法均无法回避的选择.
搜索引擎、恶意链接、刑法评价、片面共犯
DF611(刑法)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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