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0.11.024
部分不捕不诉普通刑事案件内部监督探析
@@ 审查批准逮捕与不批准逮捕、审查起诉与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对此,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均作了较为详细、严谨的规定.然而,结合具体办案实践,笔者发现,对于部分不捕、不诉的普通刑事案件的监督还是空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均没有作出完善的规定.
普通刑事案件、内部监督
D926.34;F275;F832.51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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