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10.09.013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刑法完善
我国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立法缺乏前瞻性、罪名设置不完备、刑罚设置不科学,没有刑罚适用的特别制度.因此,需要完善我国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立法规定: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修改为黑社会组织犯罪,增加"参加境外黑社会组织罪"和"入境从事黑社会活动罪",增加单位犯罪主体,完善附加刑的适用,增加财产刑罚,提高法定刑幅度,对国家机关人员涉黑犯罪从重处罚,限制缓刑、假释和减刑制度的适用,确立黑社会组织犯罪的特别累犯制度.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刑法完善
DF626(刑法)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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