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行为定性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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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4043.2010.06.016

醉驾行为定性之我见

引用
@@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和交通的快速发展,醉酒(指生理性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以下简称"醉驾"),已是一个严重威胁民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并为社会各界所广泛关注的社会问题.至于醉驾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应以何罪定性处罚,以及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醉驾是否应以犯罪论处,有不同的观点.事实上,从刑法立法及理论上看,对于醉驾行为,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应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行为定性、之我见

D924.3;D924.35;D924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6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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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4043

11-1451/D

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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