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9.22.012
监督过失与重大责任事故犯罪
@@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罪过形式
2006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六)>,完善了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界定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犯罪主体规定为一般主体.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罪过形式在我国刑法理论界则存在一定的分歧.
责任事故犯罪、监督过失、重大责任事故
D914;D924.34;D630.3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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