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9.19.025
善意取得不构成赃物追缴执法障碍
@@ 赃物追缴是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中一项不可或缺的工作,但是,一旦赃物进入流通领域,有时是在受证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交易的,此时,追缴赃物似乎与民法上的善意取得产生了冲突.其实,从被交易物品的非法来源、不正当交易行为以及交易主体的恶意性,全面、彻底地否定了赃物流通领域中的善意特征,因此,也就不存在善意取得阻碍赃物追缴的问题.
善意取得、执法障碍、不构成
D923.2;F8;F438.7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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