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9.06.004
逮捕必要性双向说明理由制度探析
在我国建立逮捕必要性双向说明理由制度,符合逮捕制度人权保障和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价值追求,也与无罪推定原则和比例原则的要求相符合,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正当程序法律原则的要求.对逮捕必要性的实体把握需从"具有危险性"和"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足以发生社会危险性"两个方面进行考量.
逮捕必要性、双向说明理由、无逮捕必要性
DF73(诉讼法)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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