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9.05.006
刑事证据开示程序的正当性理念与构建设想
@@ 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证据开示程序.学者们对证据开示程序进行了不同的界定.法律程序是以特定行为、时空要素、形式性为特征的,证据开示程序当然也不例外.因此,笔者认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开示程序是由控辩双方及利害关系人共同参与推动的有关证据开示的启动、主持实施及救济的一系列有序行为.本文围绕证据开示程序的启动、主持实施以及救济,分析证据开示程序的正当性和经济性,试图构建适合我国现实的审查起诉阶段的证据开示程序.
刑事证据开示、理念与构建、正当性、证据开示程序、构建设想、程序的正当
D925.2;G42;D035.1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