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9.02.002
刑事案件地域管辖争议问题研究
刑事地域管辖是刑事诉讼程序开展的前提,实践中存在对以犯罪地为主、主要犯罪地管辖为辅原则的误解,再加上地域管辖机制不健全,导致出现办案机关之间相互推诿管辖以及隐性超期羁押等问题.建议从严格限制移送管辖的条件、完善协商管辖机制、扩大犯罪地的外延、建立立案管辖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以解决刑事案件地域管辖争议问题.
地域管辖、犯罪地、协商管辖
DF718(诉讼法)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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