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8.23.004
从司法实践看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的相关修改
@@ <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中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四个罪名的修改幅度较大.其中,增加了涵盖金融领域老鼠仓犯罪行为的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罪二个新罪,对走私罪新增了犯罪对象,对偷税罪规定了初犯补缴税款可作非犯罪化处理.
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司法实践
D924.33;D669.5;K249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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