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8.20.003
原则与例外从诉讼征明要求和制度设计看"附条件逮捕"
@@ 所谓"附条件逮捕",是指检察机关办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案件时,对涉嫌严重刑事犯罪的嫌疑人,认为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尚未达到批准逮捕的一般标准,但具备有继续侦查取得、完善证据的条件和可能,公安机关已有补充侦查具体计划和方案的,检察机关可在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继续收集证据材料的同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对在规定期间未获取批捕所需证据的,由检察机关及时撤销原批捕决定.
附条件逮捕、原则与例外、从诉讼
D920.0;D925.2;D915.3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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