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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4043.2008.19.018

假释决定权可由假释委员会行使

引用
@@ 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二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法律规定的刑期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对犯罪分子的假释,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人民以上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

决定权、委员会

D925.2;D624;G222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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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4043

11-1451/D

2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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