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8.14.022
庭审中发现公安机关未移送的证据材料不宜直接使用
@@ 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种类、收集、审查及采信等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这对科学规范和正确指引刑事诉讼活动起到了积极作用.司法实践中,当公诉案件进入法庭庭审阶段,发现公安机关未移送的证据材料时,对该类证据材料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公安机关、证据材料、直接使用
D925.2;D631;TP311.52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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