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8.13.009
民事抗诉条件的理解与适用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将检察院抗诉事由具体化、明确化,将原来的四项抗诉条件细化为十三项另加一款,修改后的抗诉条件可以分为四类:一是事实认定错误,即第一项至第五项;二是适用法律错误,即第六项;
理解与适用、民事抗诉、抗诉条件
D925.2;D923.1;F069.9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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