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8.07.016
律师会见权和阅卷权问题
@@ 我重点谈律师会见权和阅卷权的相关问题.
一、会见权.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律师会见权、阅卷权
D925.2;D926.5;D915.3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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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4043.2008.07.016
律师会见权、阅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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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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