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8.01.019
风险社会的刑法保护
在风险全球化的社会里,刑法作为法秩序共同体安全的最有力保护者,应当对风险社会做出回应.风险社会是责任刑法向安全刑法转向的前提,在风险社会里,刑法规范的保护必须向前推置.同时,刑法对风险社会的反应也具有不同以往的特征,即刑法反应的目的从矫正转向预防,反应的依据从客体实害转向个体危险.
风险社会、责任刑法、安全刑法
DF6(刑法)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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