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7.24.022
规范另案处理强化侦查监督——南昌市检察机关"另案处理"专项检察工作报告
@@ 近年来,公安机关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中,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因已先行判决或起诉、认定犯罪证据不足、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另涉他罪移交其他公安机关、已作行政处罚等原因而未一并移送审查起诉的其他涉案人员,往往在起诉意见书中注明"另案处理".
侦查监督、检察机关、检察工作、南昌市、另案处理、工作报告
D926.3;D616;F27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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