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7.23.017
参加有组织犯罪集团行为的定罪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第5条规定了"参加有组织犯罪集团行为的刑事定罪"问题,要求各缔约国将该条所规定的"故意行为"规定为国内法上的"刑事犯罪".然而,在我国现行刑法中,无论是总则有关"犯罪集团"的规定,还是分则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规定,都不能完全解决公约所要求的刑事定罪问题.本文从分析我国刑法相关概念与公约相应规定的关系入手,立足公约立法精神,结合我国立法现状,提出了改进、完善我国相应刑法规范的具体方案.
有组织犯罪、定罪、立法完善
DF611(刑法)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