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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4043.2007.22.022

浅议提请裁定减刑、假释的适格主体

引用
@@ 按照我国立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正在服刑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由刑罚执行机关提出书面建议,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也就是说,减刑、假释裁决权由人民法院行使,而提出减刑、假释的书面建议由刑罚执行机关决定,法院依据执行机关的建议作出裁定.

适格主体

D925;D922.68;D925.1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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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4043

11-1451/D

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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