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7.19.012
论侦查管辖
我国刑事诉讼关于侦查管辖、立案管辖、职能管辖和审判管辖的规定不甚明确,相关司法解释对侦查管辖的规定也不全面,不统一.立法上侦查机关对案件管辖的分工以案件性质作为划分的标准,且分工过于绝对化,以审判管辖作为侦查管辖标准等规定亦不科学.建议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时设专章规定侦查管辖,同时规定检察机关具有对所有案件的侦查权和案件管辖的监督权.
侦查管辖、审判管辖、管辖分工
DF831(司法制度)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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