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7.17.008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能否适用缓刑
@@ 案情简介
强强生于1992年4月,案发时系初中二年级学生,成绩优异、表现良好.其父常年在外打工,对强强疏于管教.因其母亲好逸恶劳,强强常被同学取笑.2006年暑假,由于家中无人照料生活,强强就吃住在叔叔家里.7月21日晚,强强回家换衣服时发现两天前换下的衣服仍然未洗,于是操起扁担对母亲的双腿和背部进行殴打.其母被殴打后不久开始呕吐,于当晚9时许死亡.经法医鉴定,死亡原因系疼痛性失血性休克.强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案发后,强强所在的村组、学校、班主任及218名村民都请求法院对强强从轻处罚.
未成年人、致人死亡、故意伤害
D924.34;D669.5;C913.5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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