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7.15.006
监所检察权新论
监所检察权实质上是刑事执行劳教监督权.刑事执行劳教监督权主要是行政执法监督权,而不是诉讼活动监督权.建议立法机关在修改法律时适当扩大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范围,将重要的限制或者剥夺人身自由的行政行为纳入检察机关的监督范围;同时借鉴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完善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的职权和程序.
监所检察、刑事执行、劳动教养、行政执法监督
DF831(司法制度)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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