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7.11.012
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的法律性质及其在审查起诉中的运用
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与未成年人品格证据在内容和适用对象方面有重合之处,但二者的适用目的有差异,适用程序也有很大区别.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不是品格证据,只是司法机关处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的一种参考资料.检察机关应该在决定不起诉、暂缓起诉和教育未成年人等方面参考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
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法律性质、品格证据
DF73(诉讼法)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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