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7.08.023
关于保险诈骗罪一般主体立法模式的思考
@@ 现行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对保险诈骗罪犯罪主体作了明确规定,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由此可见,保险诈骗罪采取了特殊主体的立法模式.笔者认为这一立法模式,不但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而且在实践中也暴露出许多弊端,急需完善.
保险诈骗罪、主体立法模式、一般主体
D924.3;N941.4;R197.1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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