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7.05.010
以单位名义虚假申报纳税获取退税如何定性
@@ 案情简介
某县国有食品公司没有经营批发生猪业务,而是将该业务发包给了个人.为能享受国有公司从事批发肉、禽业务可先交纳批发增值税而后向财政部门申请退税的"先征后返"的政策,该食品公司在经理王某的主持下,经公司班子几个主要领导开会研究,决定将国税部门委托食品公司代征的屠宰增值税以公司经营生猪批发增值税的名义向县国税局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虚假申报、单位名义、申报纳税
D922.181;F840;R95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