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7.05.006
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竞合问题研究
2006年3月1日起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与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竞合问题,公安机关既可以根据刑法认定犯罪并在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起诉,也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不认为是犯罪,直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处理.根据解决法条竞合的原则,以及基本法律高于法律的原则,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条文发生竞合时,应当适用刑法.检察机关应当履行好对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职责.
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法条竞合、侦查监督
DF6(刑法)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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