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6.24.011
撕毁欠条否认债务该如何定性
@@ 案情简介
自2005年10月起戚某代销杜某的复合肥.2006年4月14日,在杜某催要货款时,戚某给杜某写了一张1.59万元的欠条.4月17日,戚某打电话给杜某,要求把欠条带上到戚某门市部结账.当杜某与同事郝某一块来到戚某门市部后,戚某提出看看欠条,杜某就掏出欠条,这时,戚某一把夺过欠条并当场撕毁.而后,戚某对杜某说:门市部内没有这么多钱,需回家拿.杜某便当即坐戚某的摩托车跟随到戚某家,戚某取出一个存折(实际上只有十几元钱)交给杜某.当戚、杜二人回到门市部,杜某要求戚某提供存折密码时,戚某却翻脸,反问:谁欠你的钱?即否认欠债.杜某遂报案.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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