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6.23.013
刑事诉讼检察监督中纠正违法制度的立法完善
@@ 刑事诉讼检察监督中的纠正违法,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对刑事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的过程中,发现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和刑事执行机关的侦查、审判和刑事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后,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意见,要求其予以纠正的一种法律监督手段.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实施法律监督过程中采取的法律监督手段主要有: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在刑事诉讼检察监督中,人民检察院对于上述四种法律监督手段都可以采用.但是,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主要手段是纠正违法,即依法纠正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和刑事执行机关的违法行为.因为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和刑事执行机关都可以适用纠正违法的监督手段,而抗诉只适用于法院,检察建议也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使用,行使侦查权只是针对严重违法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
刑事诉讼检察监督、立法完善、纠正违法
D925.2;D669.5;F832.33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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