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6.17.021
毒品犯罪再犯与累犯竞合时的法律适用
@@ 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了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同时根据刑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于累犯不得适用缓刑;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累犯不得适用假释.而在刑法分则中,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法律适用、毒品犯罪再犯
D924.13;D669.5;F830.9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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