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6.17.018
我国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的新发展
@@ 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台湾地区的刑事诉讼制度正处于跃动蜕变的转型期,"最近一两年甚至发生基本架构改变之'革命'期"[1].继2002年台湾地区对刑事诉讼法作出重大修改,2003年该法再次被实施了大手术,删除、修改、增订条文多达120多条,这也是1967年以来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变动最大的一次修正.紧接着,2004年3月23日又有大动作,特别是认罪协商程序的引入,被认为是近年来最大胆的一场改革.
刑事诉讼法、我国台湾地区、新发展
D925.2;G642.3;G250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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