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6.11.016
从《欧洲人权公约》看检察官的中立性
@@ 两大法系中不同国家在检察官中立性问题上存在着明显的分野.一般而言,大陆法系国家肯定检察官的中立性地位.其理论根据是:首先,检察官制度是基于对法官与警察不信任的理念而产生,检察官既要保护被告人免于法官的擅断,又要保护其免于警察的恣意.因此作为法律的守护人,检察官必须具有中立地位才能实现其诞生目的.其次,大陆法系的检察官一般具有司法官地位,与法官享有同样的身份保障.
欧洲人权公约、检察官、中立性
D998.2;G80-05;G206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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