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形式窝藏罪的司法认定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4043.2006.10.012

不作为形式窝藏罪的司法认定

引用
@@ 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刘某,是深圳市福田区皇岗口岸的一名行李搬运工.2005年7月,史某欲从皇岗口岸转道香港出国.史某刚下车,刘某就上前主动要求帮助史某搬运行李.史某考虑到自己随身携带的行李较多,就将其中一个大旅行包交给刘某.史某走在前面,刘某走在后面.此时,另一犯罪嫌疑人江某(在逃)走到刘某的面前小声说:"把他的包拖走".刘某不答应.江某不死心,一直跟在刘某的后面.这时,刘某搬运的大旅行包由于内装的物品过多,拉链突然断裂,其中一个笔记本电脑包(电脑包内有一台价值2万元人民币的笔记本电脑和2万元美金)掉了出来.江某见状,上前抓住史某的笔记本电脑包便走.刘某见状一声不吭,反而想"也许江某会分一点钱给我".到了前往香港的关口,史某发现少了笔记本电脑包,就问刘某.刘某说不知道,史某遂报警.

司法认定、不作为、窝藏罪

D924;D63;D035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5-3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人民检察

1004-4043

11-1451/D

2006,(10)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