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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4043.2006.07.020

死刑执行临场监督宜由监所检察部门承担

引用
@@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最严厉的刑罚方法,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其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但对死刑执行进行临场监督的人民检察院内部职能部门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实施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中,均没有明确,这就给死刑执行临场监督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监所检察部门、死刑执行、临场监督

D924.13;D919.4;TP391.4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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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

1004-4043

11-1451/D

2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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