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6.07.010
论轻缓刑事政策在侦查监督环节的适用
实践中,检察机关在批准或决定逮捕时,对逮捕的必要性要件考量不足、适用较少.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中,基于嫌疑人权利保障和司法资源的有效配置,应在轻缓刑事政策的指导下,重视对无逮捕必要的监督,以逮捕适用的主体、涉嫌罪名、案件情节等方面为基础,建立并完善相关制度.
轻缓刑事政策、无逮捕必要、侦查监督
DF83(司法制度)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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