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6.06.013
低价收购有效火车票原价卖出获利如何定性
@@ 案情简介2006年2月,农民周某发现:一些旅客为提前到达目的地,便不按火车票上的规定日期乘坐当日当次车,而是提前上车,待到达目的地后,其持有的车票还在有效内.周某便赶到到达车站以每张2元的价格收购有效的火车票,然后拿到始发站原价出卖或到车站退票窗口退票.两天内其收购火车票110张(票面价格36元),卖出和退票87张(其中卖出80张,获利2880元;退票7张,获利176.4元),获利3056.4元,到被抓获时,其身上还有有效车票23张,票面额价值828元.
火车票
TP311.52;U293.221;D922.294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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