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6.06.012
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放弃是否构成犯罪既遂
@@ 案情简介
2004年4月某日李某、张某、王某将被害人曹某(女)骗至某宾馆,进入以李某名义租用的客房.其后,三人共同使用暴力将曹某控制,李某、张某让王某实施奸淫,王某见被害人曹某十分恐惧和害怕的样子,心生怜悯,借口不喜欢这种类型的女子,未实施奸淫行为,仅坐在一旁旁观.接着李某强行奸淫了曹某,而张某不顾曹某哭泣,欲行强奸,但因生理障碍未能得逞.
共同犯罪、犯罪既遂、行为人、构成犯罪
D924.11;C912;F832.51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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