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6.05.006
试论我国法律监督架构及其属性
在权力一元分立的宪政模式中,必然要在最高权力机关授权和监督之下设立专门机关,负责对最高权力产生并下辖的诸种权力进行监督,这一专门机关在我国体现为检察机关.我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具有权力的从属性、地位的专门性、内容的特定性等性质,其监督职能的实现过程也具有自身的特点.
法律监督、架构、配置模式、属性
DF83(司法制度)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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