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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取保侯审、监视居住的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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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同志: 我们在审查起诉工作中,经常受理对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刑事案件,但是,在具体的办案工作中,办案人员对此类案件的审查起诉时限有不同理解:一种观点认为,此类案件审查起诉的期限应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内,不能审结的可继续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只要总期限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就可以,但不能停止对案件的审查;另一种观点认为,包括此类案件在内,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时限应一律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一个月至一个半月内完成.请问哪种观点正确?

犯罪嫌疑人、审查起诉、起诉期限、监视居住、取保侯审、如何确定

D925.2;F406.72;D631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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