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5.22.019
充分利用非诉手段处理涉法信访案件--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检察院的探索和实践
@@ 检察机关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其主要的职能之一是保证刑事法律的正确实施.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一些涉法涉诉的案件是否都必须通过刑事手段去解决?如何处理更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平息纠纷、维护稳定,进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近年来,盘锦市检察机关进行了大胆而有益的探索,形成了一个新的执法思路,即利用非诉讼手段,妥善处理部分涉法信访案件.
人民检察院、探索和实践、信访案件、涉法信访、辽宁省、充分利用、盘锦市
D926.3;D632.8;G642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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