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43.2005.22.012
将已知密码充值卡出售后使用如何定性
@@ 案情简介
2003年12月至2004年2月,王某购进大量面值人民币100元的神州行手机充值卡,用剃须刀、蜡烛等工具揭开充值卡塑封并抄录密码后,又用塑封机将充值卡原样封好,再将已经知道密码的充值卡以每张人民币83元、88元、94元不等的价格兜售给被害人.待成交后,王某便按已经抄录的密码充入事先准备好的手机SIM卡上,自己使用或出售牟利.后因被害人发现购进的充值卡大部分系"白卡"报案而案发.据统计,涉案金额约1.5万元.
充值卡
TN929.5;TP309.7;S24
2012-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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